時間:2010年8月28日
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學術委員會工作條例
一、學術委員會主要職能
為保證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資助項目的質量, 保證基金會宗旨的實現, 特設立學術委員會;饡䦟W術委員會為基金會學術研究活動的評審機構,負責研究資助項目的選擇、審議與驗收工作。本規則對學術委員會的工作方式等事項作出原則規定。
二、學術委員會的組成
學術委員會由基金會理事會聘請各界專家、學者組成,每屆任期4年。學術委員會一般由25人組成。
三、學術委員會的工作內容
1.參加研究確定基金會項目資助與評審的實施規則;
2.建議基金會資助研究的選題或選題范圍;
3.對申請項目進行評審,選擇被資助人。
4.對研究成果進行驗審。
四、學術委員會的工作程序與規則
1.資助項目的選題提出與選擇
針對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的現實問題,基金會將重點資助具有較堅實的理論基礎、實證性較強、并具有“政策取向”的研究項目。
在每年第四季度初,由學術委員每人建議下年度資助的兩個選題,經學術部匯總分類后,提交常務理事會辦公會議,以確定下年度選題范圍。
根據確定的選題范圍,由學術部進行招標工作。學術委員會按研究領域分成若干“專家小組”,在項目申請書提交后,由學術部分送各專家小組評審。
學術委員對項目申請書的內容按百分制進行綜合評分,寫明是否同意資助;也可對該項目提出修改意見。
2.資助項目的確定
學術部將專家對項目申請書的評分進行匯總,選取各項目得分最高的前兩名,提交常務理事會辦公會議。常務理事會辦公會議進行綜合平衡,確定資助項目的中標人。
3.資助項目的監管
資助項目確定后,由學術部負責該項目執行的監管工作。具體包括:監督該項目的研究進度,審查階段性研究成果的質量,如果發現該項目不能按計劃進行,學術部有權向常務理事會建議暫緩或停止對該項目的中、后期資助。
4.項目成果的驗收
項目完成后,由學術部將研究成果分送有關的專家小組,專家小組對該項目進行評審驗收工作。評審結果按百分制打分,60分為及格。學術部將評分結果和專家意見進行匯總,并記錄在“資助項目成果驗審表”中,交由學術委員會主任簽字、驗收。常務理事會將參考學術委員會主任的意見,對各資助項目進行認證,將其分為優秀(不得超過當年資助項目的1/3)、合格或不合格。最后由學術部頒發《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項目完成通知書》。
五、學術委員的權力與義務
1.學術委員對項目申請書進行評審和資助成果驗審時,應盡力做到客觀公正,不能給熟人、關系戶以人情分。
2.學術部不得對外泄露學術委員的評分情況。
3.學術委員可以申報本基金會對社會公開招標的資助項目,但在獲得資助后次年不得繼續申報,只能隔年申報;可以承擔基金會重點研究課題的工作(如組織或參與《中國改革與發展報告》的研究與撰寫)。
4..基金會根據學術委員參加學術委員會活動的情況,支付一定的報酬。
5.學術委員因故不能承擔工作且超過1年以上的,視作自動放棄學術委員職務。
6. 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名,由學術委員會民主選舉產生,學術委員輪流擔任,任期1-2年。
7. 學術委員會主任負責委員會的經常性工作。當確定資助項目和成果驗審出現較大分歧或難以決定的情況,學術委員會主任有附加一票的權力;學術委員會主任有責任向學術委員及時通報基金會學術活動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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