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為保證本基金會資助的項目能夠高質量、按期完成和資金合理使用,特制定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請項目申請人嚴格加以遵守。
一、項目資金撥款程序
1. 凡是由本基金會學術委員會討論通過、常務理事會批準的資助項目,通知課題負責人,并在簽署我會資助課題研究委托書后,5天即可開始撥款,撥款數額為資助總金額的50%。
2. 資助的資金,既可以放在本基金會財務處代管,也可以由課題負責人或聯絡人指定帳號劃撥。
二、項目資金的使用
3. 嚴格履行《項目申請書》中批準的預算報告;資助經費必須用于課題研究或和課題研究直接相關的部分。
4.勞務性支出(包括:科研補助費、寫作費、翻譯費、打印費等)一般不超過50%。
三、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辦法
5.為保證課題能按時結題,本基金會資助的課題分期撥款時,最后一筆撥款必須在最終成果報交基金會學術部,并經過學術委員評審合格后撥出。
6.如果課題不能按期結題時,須在原定結題時間前向本基金會學術部提交延期原因的書面說明。
7.如果無故拖延甚至不能完成課題,將取消后期撥款并追回前期撥款中尚未使用的部分。
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
學術部、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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